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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一、依教育部115年1月12日臺教師(一)字第1150000611號函(詳附件1)

及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115年1月2日桃機業字第1141009594E號

函(詳附件2)辦理。

二、桃園國際機場為推廣臺灣文化於第二航廈設置「臺灣之窗」展示櫥窗,

115年至116年度釋出3檔展期,敬邀踴躍申請參展,共同推廣臺灣印象

予國內外旅客。

三、請有意參展單位於115年3月31日前填妥申請單(如附件3),並檢附

展覽主題內容之構想示意圖或簡略企劃說明,逕函送桃園國際機場股份

有限公司審核。

四、邀展資訊如下:

(一)檔期:

1、115年1月1日至115年2月24日。

2、115年2月24日至115年5月26日。

3、116年11月23日至117年2月22日。

(二)地點:第二航廈1樓接機大廳,共計6面展示櫥窗。(臺灣之窗管理

要點、展位分配及相關圖詳附件4)

五、本案如有相關疑義請洽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郭羿廷小姐,

電話03-3065315。

 

 

文錙藝術中心主任  張 炳 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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