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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校各學系招收雙主修生,自111學年度起採登記制
依教務處規定*雙主修生:須修滿本系專業必修50學分。
(*全英授課學分才得以承認*)
相關申請時間及公告:請依教務處及本校行事曆上公告時間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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