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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一、依國科會115121日科會科字第1150006077號書函辦理。

二、計畫申請書須由產學聯合團隊共同研議完成,並分別向CORNET平台及國科會提出。任一方未收到申請書,合作案不成立。

三、獲選計畫執行期程預訂自202711日開始,為期2年,我方以雙邊協議專案型國際合作研究計畫方式補助。未獲補助案件恕不受理申覆。

四、檢送計畫徵件申請須知,相關資訊亦已公告於國科會網站。

五、本活動與SDG9連結:產業創新與基礎設施。

六、相關資訊同步公告於研發處人才計畫介接平台」。

研發長  潘  伯  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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