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國科會115年1月21日科會科字第1150006077號書函辦理。
二、計畫申請書須由產學聯合團隊共同研議完成,並分別向CORNET平台及國科會提出。任一方未收到申請書,合作案不成立。
三、獲選計畫執行期程預訂自2027年1月1日開始,為期2年,我方以雙邊協議專案型國際合作研究計畫方式補助。未獲補助案件恕不受理申覆。
四、檢送計畫徵件申請須知,相關資訊亦已公告於國科會網站。
五、本活動與SDG9連結:產業創新與基礎設施。
六、相關資訊同步公告於「研發處人才計畫介接平台」。
研發長 潘 伯 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