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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一、旨揭獎學金限大學部且戶籍設於新竹縣市一年以上之學生申請。

二、申請人請填具申請書,連同應繳文件(如申請辦法第五條),於31日至330(星期一)下班前送各系辦公室,請各系辦助理協助於48(星期三)下班前轉送至校友處彙整。

三、「新竹市淡江大學校友會獎學金」申請辦法及申請書,如附件;或逕至本處網頁最新消息處下載https://www.fl.tku.edu.tw/

四、得獎名單將於6月底前公布於「淡江大學校友服務暨資源發展處」網站及「新竹市淡江大學校友會」臉書社團,並預計於8月新竹場新生座談會時頒發。必須本人親自出席領獎(未出席將喪失獲獎資格)。

五、本活動與SDGs連結項目:SDG4(優質教育)SDG17(夥伴關係)

六、承辦人:雷菊仙(分機:8124

 

執行長     彭春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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