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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一、依國科會2026年2月2日科會科字第1150009300號函辦理。

二、依該會與拉、立二國所簽雙邊科技合作備忘錄,共同徵求旨揭計畫。

三、計畫申請書須由三方計畫主持人共同研議完成,並分別向該會及拉、立二國提出。任一方未收到申請書,則合作案無法成立。

四、獲選計畫將以雙邊協議擴充加值型(Add-on)計畫補助,執行期程預訂自2027年1月1日開始,以三年期計畫為原則。未獲補助案件恕不受理申覆。

五、檢送計畫徵件申請須知(含英文申請表),相關資訊亦已公告於該會網站。

六、本校受理申請截止日期需預留校內審核(含退回修正)及申請公文發函行政作業之時間(需經人資處查核申請人資格與文書組用印),請申請人依規定時程辦理,於2026年4月21日(星期二)中午12時前完成線上製作相關文件及計畫書線上申請作業,俾利依時限彙整函送國科會。

七、本案國科會聯絡人:

(一)計畫內容相關問題,請洽該會科國處李蕙瑩研究員,電話:(02)2737-7150。

(二)有關系統操作問題,請洽該會資訊系統服務專線,電話:0800-212-058,(02)2737-7590、7591、7592。

八、本案與SDG9連結:產業創新與基礎設施。

九、請申請人於線上按確認送出後,以電話通知本案聯絡人:研究暨產學組彭瑞雯約聘行政人員,分機2120。

 

研發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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