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的
鼓勵本校本國籍學生拓展國際視野,提升語言能力與專業素養,提供出國交換、短期研習或出席國際會議、發表論文補助。
二、申請資格
學生身分:
具中華民國國籍,戶籍設於臺灣。
114學年度尚在學且至少就讀一學期以上之日間學制(不含在職專班)。
本校參與「大專校院學生雙語化學習計畫」之國際事務學院(聯絡人:曾助理607092@o365.tku.edu.tw,辦公室:T907)與商管學院(聯絡人:潘助理607074@o365.tku.edu.tw,辦公室:B1007)所屬各系所日間學制學生(不含在職專班)。視經費使用情況開放給其他學院。
語言能力:英語檢定能力聽、說、讀、寫任二項達 CEFR B2以上成績(需檢附官方成績證明)。
補助內容及金額
補助類別項目
補助類別
補助上限
(新臺幣)
補助項目
出國進修
出國交換、大三出國
60000
1.國際經濟艙機票
2.生活費
3.國外註冊費或學分費
短期研習
30000
出席國際研討會
發表論文
50000
3.國際研討會註冊費或報名費
僅全程參與未發表論文
補助金額以實際支出為準,未達上限者依實際支出核給。
本項補助與其他政府相關單位如教育部、科技部、國科會等之補助合計不得超過申請類別補助上限。
生活費(依「中央政府各機關派赴國外各地區出差人員生活費日支數額表」標準)。依進修實際開始日及結束日,歐美國家再加前後二日,亞洲國家再加前後一日核給。
補助內容期程
實際參與出國進修或出席國際研討會期間為114年8月1日至115年11月30日。核銷單據與佐證資料須於115年11月30日前繳交完畢。
交流機構與區域
交換或研習之海外學校(或研究機構)須符合QS世界大學排名、泰唔士高等教育世界大學排名或美國新聞與世界報導世界大學排名之前1000名,或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公告之國外研習機構。
不包含陸港澳地區。
檢附資料
於校內公告期限內提出申請,依補助類別及項目檢附以下文件並列印「繳交資料檢核表」,依序裝訂,其中一、二、五項必備:
英語檢定能力聽、說、讀、寫任二項達CEFR B2之官方成績證明 (參考附錄:八項英檢與CEFR對照表)。
核准出國證明
出國進修繳交:
入學許可或錄取通知。
自行查詢並填寫QS世界大學排名、泰唔士高等教育世界大學排名或美國新聞與世界報導世界大學排名。
出席國際研討會繳交:
發表論文邀請函。
研討會議程。
研討會名牌或入場證明。
研討會報名證明。
論文發表證明/證書。
其他可證明出席之資料。
申請補助機票、生活費、研討會註冊費或報名費。
淡江大學學校財團法人淡江大學國外出差旅費報告表(一般補助案專用)。
機票補助:
電子機票。
國際線航空機票購票證明單(或旅行業代收轉付收據、或其他足資證明支付票款之文件)。
登機證存根(或航空公司開立之搭機證明)。
護照影本(核對電子機票姓名用途)。
非本國籍航空說明(搭乘外籍航空者需檢附)。
生活費:列印出國前一日臺灣銀行【現金賣出】匯率,若出國前一日為假日(週六、日),應以「前一個營業日」為準。
研討會註冊費或報名費繳費收據或相關證明。
申請國外註冊費或學分費:
出國進修學校註冊費/學分費報告表。
繳費證明及相關證明。
附件一:淡江大學全英語教學推動中心本國籍學生出國進修/出席國際會議研討會補助申請表參與心得報告。
附件二:出席國際研討會參與成效自我檢核表。
請注意:有意願申請者,請先洽詢系辦聯絡人CHRIS,(TEAMS:170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