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國科會115年2月25日科會科字第1150013342號函辦理。
二、依該會與日本國立研究開發法人物質材料研究機構(NIMS)簽署之科技合作備忘錄辦理。
三、該會與日本國立研究開發法人物質材料研究機構合作辦理旨揭雙邊協議國際合作研究計畫,以共同推動學術交流與發展。由刻正執行該會核定補助之研究類計畫主持人,於原計畫項下申請擴充加值型(Add-on)國際合作研究計畫,並於2027年4月1日至2029年3月31日期間內執行,且須與日方共同研究計畫之執行期程相同。
四、本補助案採線上申請,先由臺方計畫主持人於申請期間至該會線上系統繳交申請資料。檢送申請須知、合作確認書及共同申請表各一份。
五、本校受理申請截止日期需預留校內審核(含退回修正)及申請公文發函行政作業之時間(需經人資處查核申請人資格與文書組用印),請申請人依規定時程辦理,於2026年7月27日(星期一)中午12時前完成線上製作相關文件及計畫書線上申請作業,俾利依時限彙整函送國科會。
六、本案國科會聯絡人:
(一)申請須知如有疑義,請洽該會科國處承辦人孫小于專員,電話(02)2737-7151。
(二)國科會線上系統操作如有疑義,請洽該會資訊處客服人員,Email:misservice@nstc.gov.tw;電話:0800-212-058;(02)2737-7590、(02)2737-7591、(02)2737-7592。
七、本案與SDG9連結:產業創新與基礎設施。
八、請申請人於線上按確認送出後,以電話通知本案聯絡人:研究暨產學組彭瑞雯約聘行政人員,分機2120。
研發長 潘 伯 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