淡江大學國際事務學院校務發展計畫國際化主軸補助學生海外活動作業要點
112.03.28 院務會議111學年度第2學期第1次會議通過
一、為落實執行本校校務發展計畫,鼓勵本院學生積極參加各項海外(不含台灣離島區域)活動,特訂定本要點。
二、本要點補助學生參加之海外活動種類:
(一)參加姊妹校寒暑假異地學習課程或營隊活動。
(二)赴海外進行一年或半年期交換學習之出國補助。(包含提供專案主題之學習活動或參加與修課專業相關之短期研習)
(三)赴海外參加國際競賽、出席國際會議。
(四)赴海外參加國際志工服務。
三、申請資格須為本院在學學生,不含延畢生、碩士在職專班及研修生。
四、符合資格者,須備齊以下資料,經系所務會議初審後,送本院國際化策進委員會審議。
(一)申請表。
(二)計畫書。
(三)在學成績單。
(四)未申領校內其他相關補助切結書。
(五)其他有助審核資料。
五、申請學生應於國際交流結束返國一個月內或該學年度結束二週前,繳交下列文件以利核銷作業:
(一)心得報告電子檔,報告內容至少500字,並附照片至少10張。
(二)經費核銷單據。
六、獎勵金額每人原則補助上限1萬元,且以機票費及保險費為主,實報實銷,特殊情況下得由院長協調各系所補助經費。
七、本補助金源自本校校務發展計畫經費,本院得依校務發展計畫及經費進行相關調整。
八、其他未盡事宜,依本校相關規定辦理。
九、本作業要點經本院院務會議通過,報請校長核定後,自公布日起施行;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