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教育部114年8月14日臺教資臺教資(六)字第1142702524號「114年度國家防災日各級學校及幼兒園地震避難掩護演練實施計畫」辦理(如附件1)。
二、旨揭活動辦理期程說明如下:
(一)淡水校園9月19日(星期五)上午9時21分實施教育部「國家防災日地震宣傳影片」收視及避難動作演練。影片網址:https://youtu.be/rR7bCJeOp18選QR Code下載運用。

1、收視地點:淡水校園各教學大樓授課教室。
2、收視對象:當(19)日於淡水校園各教室上午第二節課上課之師生。
3、避難動作演練:
(1)室內課:請各授課師長於防災影片收視完畢後,實施1分鐘就地避難掩護動作(趴下、掩護、穩住),收視及避難動作演練完畢後,恢復正常上課。
(2)室外課:請各授課師於地震警報發布後,提醒學生離開危險區域且應保護頭頸部,避開可能的掉落物。
(二)各學院(含特殊教育資源中心)請依教育部所列之「國家防災日各級學校及幼兒園地震避難掩護演練流程及注意事項」(如附件2),遴選班級進行完整之避難疏散演練,並於114年10月3日前至線上表單填報9月19日地震避難掩護演練參演人數及上傳演練照片及紀實(如附件3)。(共編網址:https://reurl.cc/addoLZ),另請將演練成果內容拍照或錄影留存,並根據演練期間各項缺失進行檢討改善。
(三)請台北校園及蘭陽校園依教育部相關指引,自行規劃於9月份進行完整之避難疏散演練,並依時上傳演練人數及成果表。
(四)協請各院系及各單位將國家教育部「學校地震避難掩護應變參考程序」及「國家防災日宣導海報」(如附件4-5),公告於公布欄或通知教職員生加強宣導。
三、請依特殊教育資源中心「教育部身心障礙人員防災指引」(如附件6),提供身心障礙者必要之協助並完成宣導與演練,以確保於自然災害時,能獲得障及安全。
四、上開演練事項請課務組、各系(所)辦公室協助公告師生週知,並配合辦理。
五、本活動與SDGs連結SDG3:良好健康和福祉。
六、業務承辦人:軍訓室行政組蔣德馨校安人員;聯絡電話:分機2255。
軍訓室主任 賴金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