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國科會114年12月22日科會文字第1140088910號函辦理。
二、該會為鼓勵具有前瞻性的傑出學者進行人文及社會科學專書寫作,計畫成果為出版卓越專書及該專書出版前之主題研討座談會。若為一般學術性專書,建議依該會補助人文學及社會科學學術性專書寫作計畫作業要點申請「人文學及社會科學學術性專書寫作計畫」。
三、依該會人文行遠專書寫作計畫徵求公告(如附件)及補助專題研究計畫作業要點規定辦理,計畫主持人務必先行詳閱各項規定。計畫主持人曾執行專書寫作計畫者,應說明該專書之出版情況,如尚未出版者,則不得申請本計畫。
四、本計畫之執行期程自115年8月1日開始。本案經核定通過後,計畫主持人於執行本計畫期間不得執行該會其他研究計畫。
五、本案計畫書內容不得同時向該會重複申請,如有與其他研究計畫部分重複情況,應於計畫聲明書及計畫書內容清楚說明,否則視為違反學術倫理。
六、申請表格與該會專題研究計畫申請表格相同,申請案全面實施線上申請, 各類書表請至該會網站(http://www.nstc.gov.tw)登入「學術研發服務網」製作,注意事項如下:
(一)依據該會補助專題研究計畫作業要點第6點規定略以,研究計畫得依實際需要,申請各項補助經費。有關研究人力費部分,應敘明各類(級)別人員在計畫內擔任之具體內容、性質、項目及範圍;另配合該會推動參與計畫博士生費用增核措施,倘有約用博士生兼任人員需求,請併同增編費用,俾利審查後一併核給。
(二)研究計畫(申請書)中涉及人體試驗、採集人體檢體等該會補助專題研究計畫作業要點第11點第4款第1目規定之相關試驗或實驗者,各等研究內容與方法均應確實送交有關之審查會、委員會或相關單位審查並取得核准文件。
七、申請類別:「人文行遠專書寫作計畫」。請於人文處學門代碼依學門選擇HZZ07「人文行遠專書寫作計畫」。相關申請文件,請至該會網站首頁─學術研究─「專題研究計畫專區」下載使用。
八、本計畫未獲補助者,恕不受理申覆。
九、本校受理申請截止日期需預留校內審核(含退回修正)及申請公文發函行政作業之時間(需經人資處查核申請人資格與文書組用印及因應寒假上班工作日),請申請人依規定時程辦理,於115年2月2日(星期一)中午12時前完成線上製作相關文件及計畫書線上申請作業,俾利依時限彙整函送國科會。
十、國科會本案聯絡人:
(一)有關電腦操作問題,請洽該會資訊系統服務專線,電話:0800-212-058、(02)2737-7590~2。
(二)相關規定如有疑義,請洽該會人文處藍小姐,電話:(02)2737-7460,e-mail:wclan@nstc.gov.tw。
十一、本案與SDG9連結:產業創新與基礎設施。
十二、相關資訊請詳「研發處人才計畫介接平台」(http://nw3.tku.edu.tw/pmonsrh/index.asp)。
十三、請申請人於線上按確認送出後,以電話通知本案聯絡人:
研究暨產學組彭瑞雯約聘行政人員,分機2120。
研發長 潘 伯 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