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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學程特色

本學分學程由教育部補助國立臺北大學法律學院辦理,開放全國 各大學院校符合資格之學生申請,全程免費。

課程設計以培養學生參與國際會議外語能力、國際談判模擬演 練、外交與國際法專業能力、跨文化軟實力、跨域國際視野與人 文思辨等,期待結業學員都能具備「國際經貿談判幕僚助理」 (Negotiator’s Assistant) 之核心基礎能力。

大部分課程以英語教學,課程採用哈佛個案教學法,著重師生討 論培養思辨能力,進階課程以問題導向式學習(PBL)教學法、模擬 談判案例演練、團隊合作等,訓練學生解決問題能力。

學員修畢所有課程並符合相關規定後,由國立臺北大學頒發中英 文正式結業證書。

貳、課程

一、 上課方式:實體課程 (搭配線上非同步基礎課程)

二、 上課地點:實體上課以臺北大學民生校區為主。

三、 上課時段: (一) 暫定 6/26-8/7,授課期間以 6 月課程說明會正式公告為準

參、申請資格

具中華民國國籍,就讀於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大專院校(不含境外學校), 112 學年度第

2 學期結束前仍在學之大學部及研究所學生(應屆畢業生 可報名)。 申請人不限修讀學科,但以未來有意從事國際經貿談判、外交事務、跨 國及涉外事務、國際組織(NGO)、教育科技文化交流等工作領域優先。

鼓勵申請人提供外國語文能力證明: (1) 英語程度:檢附任何大學或研究所英文課程修課成績、相關學分 修業證明文件等皆可報名,符合教育部公告「各類語言檢定證照 等級對照表」中,相當於 B1 Threshold 以上標準者,優先錄取。 (2) 第二外語:本學程特別鼓勵具備法、德、西、義、葡、日、韓、 阿、俄 (斯拉夫)、土、東南亞(印、泰、菲、馬來、越、緬)等第二 外語語文能力之學生修讀,如能提供上述任何一項語文證明、或 在學期間修讀本科系或雙主修、輔系者,優先錄取。

肆、申請程序

於 113 年 6 月 2 日(日) 晚間 23:59 前,上網填寫報名資料。 報名網址:https://forms.gle/QGSjsYk2t1Pr1Uxq9

伍、聯絡方式

第七屆國際經貿談判人才培育跨校學分學程 (國立臺北大學法律學院主辦) 電子郵件信箱:potn@gm.ntpu.edu.tw (如有疑問請聯繫教學助理團隊)

台北大學民生校區:台北市民生東路三段 67 號 (近捷運中山國中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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